今日主筆林風
  紅會違規出租緣何多年難改
  3年前,武漢紅十字會被曝從1998年起以每年10萬元的價格違規出租“備災救災倉庫”50年。當時,當地國土部門稱,違規行為屬實。3年過去了,該倉庫仍在對外招租。武漢紅十字會18日回應稱,此事系歷史遺留問題,一直在努力推進。
  等了3年,備災救災倉庫居然還在對外招租,這耳光打得真響亮。既然是“歷史遺留問題”,那麼,誰遺留的、具體細節怎樣是否需要說清?既然國土部門認定出租倉庫是違規行為,這3年時間政府為此都做了哪些工作,為何事態並無解決跡象?
  國家規定,紅會備災救災倉庫是專項劃撥土地,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對其轉讓、出租和抵押。每年租金10萬元,一簽就是50年合同期,真是吃了豹子膽了。從1998年至今,約160萬元的租金去哪了?這同樣不能成為糊塗賬。
  高校戀愛條例實乃苦口良言
  日前,網友爆出重慶師範大學涉外商貿學院有一份“表白戀愛分手條例”,在網上引起熱烈關註。諸如“表白不成仁義在”“不得霸王硬上弓”等內容,讓網友們直呼“醉得深沉”。
  相比某些高校的“戀愛實名制”“談戀愛出軌取消評獎評優資格”等無釐頭規定,這份“戀愛條例”讓人倍感人性。這幾年,高校中因戀愛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並不少見。一些專家學者也總結出了大學戀愛糾紛的主要種類:分手糾紛、情敵糾紛、感情不忠、求愛遭拒。以此來看這份“戀愛條例”,雖不是面面俱到,卻也算是苦口良言。特別是,這份“戀愛條例”的主要對象是剛跨進校的大一新生,聽慣了中學時代的“不准”“嚴禁”“請家長”,類似提示無疑讓人更易接受和銘記。
  當然,“戀愛條例”未必能完全阻止情感糾紛,但至少能減少糾紛。除了類似“戀愛條例”,高校更應多開設一些生理心理課和情感課。  (原標題:燕山快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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